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5-30 点击数:

为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和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抓教学、抓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实验室人员精通业务、潜心钻研实验技术,确保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

一、考核内容:

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确保我校教学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勤勤恳恳教学,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受到学生好评;备课认真细致,讲究教学艺术,教学效果好;

无工作失职,无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工作;二、奖励条件:

在实验教学、实验改革、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实验室管理、修旧利废、自制改制仪器设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的效益者,经评定认可,给予奖励。

凡设计新实验,且已被学校实验教学正式采用,每个实验奖励40个工作量。对原有实验进行内容与方法的改进、更新,经学校验收认可确有实用性、先

进性,每个实验奖励20个工作量。

在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经审核评价认可,奖励20

个工作量。

在修旧利废、自制改制仪器设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效益,奖励做出贡献的个人20个工作量。

学校评选出的优秀实验教学成果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校发给奖状和荣誉证书作为升级和评定技术职务的依据。同时对先进个人奖励20个工作量。

三、惩罚条件

凡考核不称职,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擅离职守,不完成相应职责,造成重大事故者,予以处罚。

在学校进行的实验教学考核中不称职者,原则上不准独立指导实验,并要限

期予以提高,在未达标前不计实验教学工作量。

对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等造成仪器设备严重损坏或丢失的直接责任者,除按学校有关赔偿办法执行外,同时按设备的价值,每500元扣罚2个工作量,最

多一件扣300个工作量。

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凡学校有关部门及单位检查时不在岗,且无正当理由者,按旷工处理,每次扣罚工作量6个;一月内如果累计次数达到2次者,扣罚当月岗位津贴。

凡在学校安全或卫生检查及有关部门抽查中不合格者,每次扣罚主管实验室主任工作量10个,有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8个。

凡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串课、误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分配任务后无故不到职或未做工作者,每次扣罚5个工作量,同时按学校及各单位有关规定扣发岗位津贴。

如发生火灾或被盗等重大事故,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外,扣罚全年岗位津贴。

四、奖励审批程序:

个人申报或实验室推荐;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

系部(所)评审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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