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

作者:admin 时间:2012-08-18 点击数:

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隶属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接受国有资产管理处的监督和管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由中心主任具体负责。现设中心主任 1名,负责中心的建设、运行、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

实验中心管理上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中心实行“中心主任-各实验分室负责人-实验管理人员”三级责任制。对各个实验室实施专人专管制度,责任明确到人。专职管理人员 3 名,负责资产登记及日常环境及设备维护;各实验分室负责人5名,负责相关实验教学、实验管理工作与分实验室建设。

2、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全校共享,对其它院系实行开放和共用,减少重复购置,为学校节约资金,同时又能满足和保证教学的需要。

3、实施仪器设备由学校总管和中心分管的二级管理机制,建立条理分明、项目清楚、纲目通畅,便于汇总与清查的仪器设备的帐目,达到查之方便,取之方便,用之方便,存放有规,维修及时,利于教学的管理目标。

学校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一直非常重视教学中心的发展与建设,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招标购置仪器设备,并逐渐满足与完善教学的配套数,为改善和提高实验教学条件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实验中心立足组建实验教学大平台,体现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以其设备共用、实验室多用的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资源共享。

同时,实验中心对相关实验课程进行整合,减少课程之间的重复,避免了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促进了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了实验技术水平,提高了仪器设备、实验室的使用率,仪器设备利用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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