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主管实验室副院长
组员:实验中心主任、教科办主任、教研室主任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验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 认真及时地为教学人员准备仪器、试剂,提前为学生实验摆放好该实验必备的仪器设备;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
2. 每学年初向学校书面申请需购置的仪器等,建立好设备购置及消耗帐目。
3. 严格执行仪器借还登记制度,建立仪器损坏赔偿专帐,遇有损坏、必须找责任人赔偿。
4. 加强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合理摆放物品,保证两室清洁、整齐、取放方便。
5. 积极为教师授课提供方便,加强业务学习,每学期为教师提供实验改进性建议。
6. 定期对仪器进行清理,注意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腐、防锈等工作,
教育学生爱护仪器。
7.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易燃、易爆药品妥善保管;实验时协助教师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要求学生按规范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实验教师职责
1. 具有本学科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技能;
2. 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编写实验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3.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备课,做好课堂指导,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4. 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与实验改革工作,在实验室管理和建设中起骨干作用;
5. 认真查阅学生实验数据,批改实验报告;
6. 组织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
7. 在拟订教学、科学实验方案以及在开展实验课题的学术研究中起带头作用;
8. 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
9. 参加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
10. 首开实验,指导教师要进行试作,并做好试作记录。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待试讲通过后方可指导实验。